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1号 武汉城市学院档案馆
电话:027-86490569 027-8646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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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馆负责人职责
1.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有关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2. 负责学院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检查和指导,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档案工作;
3. 制定档案室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建立健全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 安排、组织档案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档案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6. 组织档案学术交流活动,扩大与兄弟院校的档案业务交流;
7. 负责检查和监督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执行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 组织档案工作人员搞好学院年鉴、大事记的编辑和档案信息开发工作;
9. 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 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主动,积极为学院各项管理活动提供服务;
2. 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整理、建帐、建卡、保管、统计、编研等工作。参与档案价值鉴定和销毁工作;
3. 按规定确定的档案分类、编目、排架办法组织馆藏,做到分门别类排列有序;
4. 负责各类档案的借阅、利用及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借还手续,认真检查案卷完整情况,及时入盒、入柜、上架;
5. 经常性地了解学院与档案有关的工作信息,保持良好的收档工作的主动性;
6. 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检查、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符合各类档案工作规范;
7. 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和催还工作;
8.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密级档案内容,不泄密、不失密,确保档案的安全;
9. 严格按库房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做好库房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鼠、防光、防尘等八防工作;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库房清洁;
10. 同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分工协作,互帮互学,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兼职档案员职责及工作规范
1. 兼职档案员应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形成档案材料的来源、出处。凡院内从事本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可聘为学院兼职档案员;
2. 兼职档案员应热爱档案工作,积极宣传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室档案人员业务工作,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并按规定时间将本部门档案向档案室归档;
3. 兼职档案员应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部门(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及时制订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平时利用和立卷归档;
4. 兼职档案员应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案卷应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材料系统完整;
5. 归档的档案材料不能局限于学院的管理性文件,还有本单位出差、考察、留学、开会等方式形成对学院发展有利,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 向档案室工作人员移交归档时,对具有密级性的档案(人事、学生、业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设备、基建、外事、产品、出版、财会等)应慎重交待清楚,妥善保管。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已超期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7. 兼职档案员应积极向本部门教职工宣传关于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增强所属人员档案意识;接受档案室对本部门立卷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质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8. 主动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档案材料收集、立卷过程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