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一个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2023年12月7日下午5:40我校便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在南6201教室进行积极分子讨论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派代表进行发言。
邓枫婉同学列举马克思先生的发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更为抽象,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相互依赖的。提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并表明要想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应该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好自身的行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党用伟大的成就书写了壮丽的篇章,用坚定的信念铸就了不朽的丰碑。
徐祯霞同学则详细的介绍了党员的八大权利与八大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内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党员,同样,也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因此,党员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规定中党员八大权利与义务。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指路明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向繁荣昌盛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