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陆玥淇)明确一个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2023年4月19日下午5:40我校便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在南6101教室进行积极分子讨论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派代表进行发言。

倪丽君同学列举马克思先生的发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更为抽象,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相互依赖的。提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并表明要想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应该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好自身的行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马丽红同学则详细的介绍了党员的八大权利与八大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内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党员,同样,也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因此,党员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规定中党员八大权利与义务。

张松同学表明中国共产党无论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是一个光荣的称号。它是先锋战士的标志,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引领无数人们奋斗前行的旗帜。因此,党在人们心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同时,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正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逐步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
相信通过这次活动的交流与学习,各位积极分子们又进一步加深对党员的理解,坚定入党的决心,努力将发言的内容落实到位,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贯彻到自身的行为与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