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 年“两优一先”评选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157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推动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更高标准、
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深刻领会“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筑牢“四个自信”、践
行“两个维护”,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学院各项事业迈向新
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
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经学院党委研究,
决定开展 2025 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
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在
岗专职教职工和在籍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截止 2025 年 5 月
30 日)。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
在机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中,从事党务工作且满两年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学院各二级党组织及其
所属党支部。
(四)评选项目和数量: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共
计 61 人;先进基层党组织 13 个,其中先进党总支 3 个,先进党
支部 10 个(“两优一先”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推荐名
额分配表)。
二、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守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强阵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融双高”建设
落地见效。
推荐的党员个人要求近三年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
违反师德师风、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推荐的党组织要求近三年
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
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及所在学术团队、科研组织、教学
部门、行政部门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师德师风、
违反社会公德等问题。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一)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筑牢根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党的创
新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
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头执行党
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
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优秀学生党
员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
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
动,取得突出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
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受
到广泛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做遵纪守法的
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
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抵制不良风气和违法乱纪行为,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
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
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管党治党
工作责任。
2.业务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
好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模范
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思想解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
3.工作作风实。党性强,作风正,模范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
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规定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
公。
4.群众评价好。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处处
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注重加强政治功能和
组织功能,二级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好,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坚持理论武装、
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卓有实效,流动党员管
理规范。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
积极向上,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服
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展党员工作严格
规范,积极主动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和大学生等群体
中发展党员。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
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
好。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
权利。组织生活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到位。
4.发展成效显著。根据学院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党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
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形成党建工作品牌或特色。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
见和建议,从实际出发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师生切
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
受到群众拥护。
三、评选方式及要求(一)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人数的
比例为本单位正式教工党员总人数的 10%,优秀共产党员(学生)
总人数的比例为本单位学生正式党员总人数的 3%(不足 1 人的
按 1 人推荐)。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参考本年度开展的党组织书记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不再另行组织评审。2024
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
“好”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为本年度先进基层党组
织。
(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限额申报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
合的方式评选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
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包含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
者推荐人选不交叉。
(四)学院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统一组织评选,作出关于评选
全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并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为先进基层党组
织颁发奖牌和证书。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挖掘和宣传获评对象的先
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
争创业绩、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表彰开展好“学习身边榜
样”活动。
四、相关要求(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推荐评选条件,结合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等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好
组织宣传、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各二级党组织对推荐的对象,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多方面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
意见,将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
型推荐出来。
(三)对被推荐的对象,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填写相关
推荐表格(具体表格样式见附件 2 至附件 5),同时报送先进事
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坚持实事求是、突出政治和工作业绩,要
求内容详实,文字精炼、准确、生动(2000 字左右)。各项材
料请用 A4 纸张正反两面打印,于 6 月 12 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推荐“两优一先”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5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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