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两院党字[2009]1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第1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党校由学院党校和学部基层教学点组成,各个学部均为基层教学点。本次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学院党校组织2次课的理论学习,各学部基层教学点组织余下的党校学习。学院党校统一提供教材、组织考试,各基层教学点自行安排教学计划和日常管理并进行考核。
二、学院党校部分要求:
(一)第1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定于9月17日。
(二)请相关负责人于9月8日之前按要求将第10期发展对象培训人员名单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组织部,纸质版要求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三)教学计划安排及教材领取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本期党校学员除要遵守两院党字[2009]12号文件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安排和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影响课堂秩序,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
(2)学生学员必须带学生证上课,以备随时检查核对身份,未带证件者视为缺席。
(3)学生学员入学以来所有考试无挂科(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4)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并提前一个工作日将请假条交组织部,否则视为旷课。
(5)最终成绩达60分以上的学员视为通过发展对象培训学习,由两院党委组织部统一颁发结业证。
三、未尽事宜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组织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