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按照“公开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分年度设立开放课题。开放课题由学术委员会参与评审并公示后,由基地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中心开放课题结题要求如下:
第一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中心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除著作外,每套鉴定材料须统一用 A4 纸左侧装订成册。
第二条 成果鉴定要求。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所有课题结题鉴定均须填写《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成果评审表》,提交研究总报告。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点课题应在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A&HCI收录、SSCI、SCI二区及以下、CSSCI其他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发表版2000字以上文章1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3000字以上转载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或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党中央、国务院实质性采纳1篇,或省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实质性采纳1篇,或省党政副职(含人大政协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 1篇,或被《成果要报》《大学智库专刊》收录1篇,或获得教育部社科二等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教育部社科及其他省部级奖励1项。
2.一般项目根据课题立项要求需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1篇,并至少出版合著、编著、主编著作1本,或在北图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或在《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上发表2500字以上、全国性行业报刊3000字以上文章1篇,或获得所属市州社科一等奖1项,或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获得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或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或省属范围内非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或非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
3.项目结题“一票优秀”条件:聚焦学术前沿,取得重大原始创新研究成果,重大突破或重要进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1篇,或成果获得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或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
第三条 中心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中心“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由中心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或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资助”。用英文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应注明:Supported by theKeyResearchBaseProjectof HumanitiesandSocial Sciencesof Universitiesin HubeiProvince。其他经费来源的课题,署名问题按合同约定执行。
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