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学院2025年度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武汉城市学院教学质量工程管理办法》(城院教〔2025〕36号)《武汉城市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城院教〔2025〕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2020、2021、2022年立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
2.2021、2022年立项校级一流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
2.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最近两期学生成绩分析、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等。(汇总成完整的1个pdf材料)
二、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2立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
2.2022年立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
2.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最近一期学生成绩分析、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等。(汇总成完整的1个pdf材料)
三、其他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阅,学校将根据情况给出“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三类结论,“通过”的课程学校将按计划拨付剩余建设经费。
四、材料提交
请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提交《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一流本科课程中期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和《一流本科课程结题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及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版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曹媛,86490731
邮 箱:409407256@qq.com。
附件:
武汉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