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纵向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武汉城市学院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25]6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包含延期)纵向教研项目(课题)(见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及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验收形式
纵向教研项目(课题)由各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可由高校同行专家、行业部门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家等组成,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校外专家至少占3/5以上。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网评验收。
三、结题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一)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
2.《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
3.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
4.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2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项目负责人至少一篇论文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著作只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等,原件一份提交到教科院)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
2.《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4.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1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项目负责人至少一篇论文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四、相关要求
1.结题材料中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评审材料,认真撰写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2、提交电子版要求: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电子版资料统一采用一个PDF格式文档,按照相关顺序排列。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封面-目录——立项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成果清单--结题审阅表--其它支撑材料。
3、提交纸质版要求:所有纸质材料正反打印。《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结题报告书》单列外,其余所有资料中缝装订成册;
4.提交的《成果评审表》、《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等要用档案袋装好,一项一袋,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成果评审表》、《结题报告书》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5.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交《教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6.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认真履行结题审核职责,组织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结题,检查本单位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填写《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 ;
7. 项目(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项目(课题)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0日下班前提交结题材料(附件2-附件6)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本通知不印发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在教务处网站或两院教务办群下载PDF扫描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管理科舒老师,电话:86490731。
附件:
1.2020-2023年待结题纵向项目(课题)一览表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3.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 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
5. 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
6.申请结题汇总表
7、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参考框架
8、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事项变更申请表
9、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