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为更好服务考生,进一步做好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有关工作,现将部分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安排告知如下: 一、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见附件)。 二、未公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考生应主动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及时了解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及相关要求,并随时关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以免耽误报考。 三、以上考核安排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信息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考核安排若有调整以“考生服务平台”相关信息为准。 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学校及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 主考学校 咨询电话 1 华中师范大学 027-67867290 2 武汉理工大学 027-87156990 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027-67884224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27-88382019 5 华中农业大学 027-87282127 6 湖北大学 027-88663575 7 武汉科技大学 027-52104243 8 三峡大学 0717-6398975 9 湖北工业大学 027-59750715 10 湖北经济学院 027-81977162 1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7-87990263 附件: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8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2024年上半年2月21日至28日,下半年8月22日至29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2日至14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4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至27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5658321; 黄石市0714-6356831; 十堰市0719-8654349; 襄阳市0710-3617078; 宜昌市0717-6441069; 荆州市0716-8102139; 荆门市0724-2303208; 鄂州市027-60281922; 孝感市0712-2327290; 黄冈市0713-8877088; 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0722-3590368; 恩施州0718-8222833; 仙桃市0728-3221259; 天门市0728-5342091; 潜江市0728-6233920; 神农架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4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二,2024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四。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 00018)、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4年考试起使用新教材、大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3/12856.shtml)。 3.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23〕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园林技术(专科)、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按停考专业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停考专业用◆标注)。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6日,审核时间2024年1月2日至30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31日,审核时间2024年7月2日至8月5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附件二: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附件三: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附件四: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精神,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与主考学校商定,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等9个专业。现印发上述9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等9个专业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报考条件。 三、考试安排: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英语(专科)和秘书学(专升本)等3个专业新旧计划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过渡期内,在籍考生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可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办理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2025年12月前,仍不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在籍考生,可按照新旧专业课程对接表(详见附件3),转到相应新专业继续报考,满足新专业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新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9个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主考学校详细信息见附件4。 六、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等9个专业考试计划 2.2024年4月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开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表、课程顶替表 4.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汇总表(专科、专升本)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4日
新闻网讯(实习记者李婕 高级记者张佳鑫)11月11日至12日,受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委托,我院在南一2号报告厅开展了为期两天的“2023年东湖风景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刘晓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查慧,武汉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秘书长助理郑程华,我院继续教育处处长胡兰兰、继续教育处聂淑媛、张川,2023年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胡志鑫、王祝钦等39名学员参加了欢迎会暨开班典礼,聂淑媛主持开班典礼及培训。 胡兰兰对到场的嘉宾和退役军人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从学院办学历史、学院环境、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五方面介绍我院的办学情况及取得的成就。学院非常重视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工作,也非常有诚心、有信心办好这次培训,将以最好的服务,帮助退役军人们学习相关知识,提高适应能力,为未来的学习、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刘晓炜向参加会议的退役军人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对退役军人同志们提出两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重视此次培训,发扬革命军人能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传统,严格要求自己,好好珍惜学习时光;二要凝聚共识,提高就业创业本领,做好角色转换,规划职业生涯,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实现由部队主力军向地方建设主力军的顺利转变。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培训机会,掌握就业创业本领,实现人生价值。 12日,培训班在结业证书授予仪式后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