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期健康陪诊师师资培训班成功举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试。对于希望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且还需要满足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月6日,3月2日至6月24日,7月1日至7月24日,8月24日至12月2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报考时间:2026年上半年3月2日至6日,下半年8月24日至28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6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2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26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至25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202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5658321; 黄石市0714-6356831; 十堰市0719-8654349; 襄阳市0710-3617078; 宜昌市0717-6441069; 荆州市0716-8102139; 荆门市0724-2303208; 鄂州市027-60281922; 孝感市0712-2327290; 黄冈市0713-8877088; 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0722-3590368; 恩施州0718-8222833; 仙桃市0728-3221259; 天门市0728-5342091; 潜江市0728-6233920; 神农架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6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2,2026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4。其中,证据法学(课程代码00229)、商务谈判(课程代码03874)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6年考试起使用新大纲、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3/12856.shtml)。 3.自2026年起,我省2018版专业考试计划除金融管理(专科)、会计(专科)和文秘(专科)等3个专科专业外,其他专业相关课程停止报考,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可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且按2018版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12月30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若对报名事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主动联系主考学校负责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或访问主考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2日,审核时间1月5日至23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3日,审核时间7月1日至24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其中学历课程免考和非学历课程免考每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 9.我省新开考的城乡规划(专升本)、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等2个专业相关课程,在2026年4月首次安排考试。 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26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2.2026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3.2026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4.2026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二五年十二月
为更好服务考生,进一步做好202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202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详见附件。 二、未公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考生应主动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及时了解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及相关要求,并随时关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以免耽误报考。 三、以上考核安排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信息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考核安排若有调整以“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相关信息为准。 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学校及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 主考学校 咨询电话 1 华中师范大学 027-67867290 2 华中农业大学 027-87282127 3 武汉理工大学 027-87156990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27-88382019 5 湖北大学 027-88663575 6 武汉科技大学 027-52104242 7 湖北工业大学 027-59750715 8 湖北经济学院 027-81977162 9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7-52363591 附件:202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
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了《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和《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大好时刻,武汉城市学院迎来了湖北省老龄产业第一期健康陪诊师师资培训班开班。在开班典礼上,湖北省老龄产业协会会长张丽群、武汉城市学院院长陈建勋分别在开班仪式上发言。 武汉城市学院瞄准湖北老年市场,致力于老年护理培训教育事业,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放眼全国,已经为湖北养老市场培训了一批优秀的师资护理人才。将是湖北省老年教育的培训基地、实训基地、人才摇篮。 出席开班仪式的还有湖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医疗与护理学院、武汉城市学院科技处、武汉城市学院医学部、武汉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凌云)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12月1日-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自主选择。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