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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3
作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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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我院于4月21日上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成立了由陈建勋院长担任组长、徐东平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杨远以及各学部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实验室检查工作小组,对每个实验房间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本次检查重点查看了机电工程学部、经济管理学部、城建学部、医学部、艺术学部等单位实验实训室及实验实训中心公共机房。对实验室内的危化品、废弃物、防火防盗、水电管线及安全措施都进行了认真排查,对存在的各个隐患问题进行了逐一登记和整改。

  通过检查,大部分实验室都做得很好,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态良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上墙,个别实验室暂时缺少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和安全标识,需要进行整改和配置。

  最后,大家一起对实验室安全知识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和强化,一致认为:要重视并加强对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时必须以身作则,按要求进行规范实验行为,对学生形成言传身教。我们从制度建设到卫生安全防护,从设备操作规范、到设备使用维护,都要强化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