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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30 日,国务院第 4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4 年 9 月 24 日以国务院令第 790 号公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中国政府网。这是我国网络数据安全领域首部系统性行政法规,共 9 章 64 条,全面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据治理提供清晰、统一的法治框架国家行政法规库。
《条例》覆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跨境流动等全生命周期,明确网络数据处理者的主体责任与合规义务。核心内容包括:实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对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实施重点保护;细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用户单独同意,强化未成年人信息特殊保护;要求数据处理者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监测机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针对大型网络平台(注册用户 5000 万以上或月活 1000 万以上)增设特别合规义务,要求其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防范数据垄断与算法滥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明确安全评估、标准合同、认证等合法出境路径,保障跨境数据安全。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治理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既强化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保护,也为数字经济发展划定合规边界,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推动数字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