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7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函》(武人社函〔2026〕200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毕业生可自愿申请:
(1)属于我校2027届毕业生;
(2)符合以下任一类别:
1、低保对象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成年孤儿毕业生
7、烈属毕业生
8、残疾人毕业生
1920元/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人仅可享受一次,以往年度已申领过的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下载填写《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粘贴免冠照片,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类别。
在教育部全国资助系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2026年9月底相关数据)的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按以往惯例,福建、浙江、四川等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在系统里)
不在以上两个库的学生需准备对应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低保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需体现户主与本人关系)
零就业家庭: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
脱贫家庭: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防返贫监测证明
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成年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证明
烈属:烈士证明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残疾人:残疾人证
将签字按手印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院系就业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部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统一复核无误后,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录入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并提交申报材料。
学校提交申报后,需经武汉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先拨付到学校账户,再由学校直接转入学生本人申请账户。
1、诚信申报: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及时维护账户:请同学们确保申请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异常导致打款失败。
3、政策咨询: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学部辅导员,或致电学校就业指导中心:027-86490690
附件1: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202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常见问题说明.doc
武汉城市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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