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书面反映,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方式:010-66097855,pgc2024@126.com。
附件:
1.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2. 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3. 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4. 外聘教师名单
5. 2025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
武汉城市学院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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