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艺术与设计学部教务科排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3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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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确保艺术与设计学部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安排课程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结合本学部艺术设计专业特点,特制定本排课管理规定。

二、排课原则

1. 遵循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确保各学期课程开设准确无误,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周学时与总学时进行排课。

2. 匹配教学需求:依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室。同时,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关联性,合理分布课程时间,避免学生学习强度不均衡。

3. 教师资源优化:根据教师专业特长、教学能力安排授课任务,每位教师周学时不超过24学时,保证教师有充足精力投入教学。且尽量避免教师授课时间过于集中或分散。

三、排课流程

1. 计划拟定:每学期期初,各系主任组织专业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下学期教学任务,填写《课程教学安排表》,明确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学分、学时、教学方式等内容,提交学部教务科。

2. 初步排课:教务科排课人员依据各系提交的课程信息,结合教室资源和教师授课时间,在排课系统中进行初步排课,生成初步课表。

3. 审核调整:初步课表形成后,由教务科科长组织审核,重点审查课程冲突、教师授课安排合理性等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系主任和教师沟通调整。

4. 确定发布:经审核无误的课表,在学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课表,并通过教务系统、学部公告栏等渠道向师生发布。

四、排课时间规定

1. 排课周期:原则上每学期第十二周启动下学期排课工作,第十三周完成初步排课,第十四周完成审核调整,第十五周发布正式课表。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2. 排课时间:课表发布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课表调整,特殊情况按相关程序申请。

五、课表变更管理

1. 变更申请:因特殊原因(如教师突发疾病、设备故障、教学内容重大调整等)需要变更课表的,由任课教师或课程所在系填写《课表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建议调整方案,提交学部教务科。

2. 审批流程:教务科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对于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的轻微调整,由教务科科长审批;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调整,提交学部领导审批。

3. 通知执行:审批通过后,教务科及时通过教务系统、班级群等渠道通知相关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并更新课表信息。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课表。

六、监督与反馈

1. 监督机制:学部成立教学督导组,定期对课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课表授课、有无擅自调课等现象。对于违反排课规定的行为,及时记录并通报处理。

2. 反馈渠道:师生如对排课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邮件、座谈会等形式向教务科反馈。教务科定期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作为改进排课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艺术与设计学部教务科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若与学校相关政策冲突,以学校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