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部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学部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推进学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学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学部内有关教学、科研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部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学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部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7.负责学部实验室(中心)、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部教务科正(副)科长
1.在学部的领导下,主持学部教务科工作。
2.配合学部、系领导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部教务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学期开课计划,负责课程及实践教学的编排和整个教学过程的管理。
4.负责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的征订及发放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课考试,并协助教务处和有关学部做好全院基础课、公共课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等国家考试的考务工作。
6.负责审查及上报毕业生学历与学位资格名册,发放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习证明。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办理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留级、退学)和选修、重修、辅修、补修申请。
8.负责学部教学文件的管理。
9.负责对学部教务秘书的指导、管理及考核。
10.完成学部专业的各种评估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部教务科科员(秘书)
1.下达教学任务书,并及时录入、排课、汇总、上传教务处。
2.按有关规定负责调课手续和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
3.负责学生的成绩登记、输入、打印和下发工作。
4.协助落实听课制度,配合教务科正(副)科长安排听课。
5.及时了解、汇总统计有关教学情况,起草、保管和收发有关教学运行方面的计划、工作总结,记好教学大事记。
6.配合教务科正(副)科长做好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归档工作。
7.协助系(教研室)落实教学用书。
8.协助组织学生的教学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并记录成绩,做好所有资料的分类存放工作。
9.负责各课程档案及试卷的保存工作,协助查卷事宜。
10.参与教师考核评分工作,负责教职工工作量的统计。
11.配合教务科正(副)科长处理日常教学调度事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