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件处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06-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6

校内文件处理工作流程

  • 事项名称:校内文件处理
  • 办理条件:请示、报告等须规范行文,行文格式参考《武汉城市学院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内容表述须简洁明了。
  • 所需材料:
  1.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请示、报告原件;
  2. 文件处理单,填写来文单位、文件标题、事由,若涉及其他部门,需先行沟通,进行部门会签。
  • 办理流程:
  1. 责任部门拟稿,负责人审核,并在文件处理单的事由栏标明事由并签字;若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责任部门需先进行沟通,并在文件处理单部门会签部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
  2.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流转意见;
  3. 分管校领导提出意见;
  4. 校长/党委书记签批;
  5. 党政办公室将文件处理单复印件返给来文单位。
  •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 联系方式:刘侃 864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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