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评估处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是学校发展规划和决策咨询以及组织、协调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战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国内大学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学校的政策提供决策咨询;针对学校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具体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编制学校发展规划。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方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要求,立足学校实际,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部门制定分规划与子规划。
三、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学校学科建设进行战略研究,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方案;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布局结构,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国内高校学科间的学术交流,推进学科与政府、行业、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发展,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
四、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工作,复核学校对外上报、发布的信息、数据。
五、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学校证书登记、换证、年检等工作。
六、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督办相关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评估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七、制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对照教育部的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评估指标内涵,下达任务,组织开展学校的自评工作。
八、负责学校合格评估工作所需的《自评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做好文件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审查及汇总。
九、负责学校土地及房屋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