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管理办法(修订)》(院教[2015]6号)精神,现开展2015、2016年度纵向教研和科研项目(课题)(见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一)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15、2016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四)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验收形式
纵向教研项目和科研项目(课题)由各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网评验收。
三、结题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一)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2.《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4.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1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二)2015、2016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2.《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4.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1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三)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立项项目的《申请书》或《任务书》(纸质版1份);
4.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5.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1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四)2015、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
2.《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4.项目(课题)成果附件(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1套):
(1)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四、相关要求
1.结题材料中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评审材料,认真撰写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2.提交的《结题报告书》、《成果评审表》、成果支撑材料等要用档案袋装好,一项一袋,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或《成果评审表》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3.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交《教学/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4.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认真履行结题审核职责,组织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结题,检查本单位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填写《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 ;
5. 项目(课题)通过学院结题验收后,项目组可根据学院《教学与科学研究管理办法(修订)》,完成项目(课题)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下班前提交结题材料(附件2-附件8)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本通知附件不印发纸质稿,请各单位在教务处网站或两院教务办群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管理科舒秀娟老师,电话:86490725。
附件:
1.2015、2016年度待结题纵向项目(课题)一览表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3.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6. 项目(课题)结题审阅表
7. 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清单
8.申请结题汇总表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纵向教研项目和科研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