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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目录(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2号)文件要求,在对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移除不适合保留项目,纳入新增项目,现予以公布。 从2025年8月1日起,按照新版《目录》公布的考核项目实施。各地请按照职业技能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规程,严格考务管理,规范考核过程,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2025年).pdf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21日

    发布时间:2025-08-02
  • 湖北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文件通知,为做好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13日。 考试时间:9月13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27-85326802 黄石市 黄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4-6515109 十堰市 十堰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9-8666511 0719-8668767 襄阳市 襄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0-3617108 宜昌市 宜昌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7-6441534 15672510988 荆州市 荆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6-8102517 荆门市 荆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13308690215 鄂州市 鄂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27-60281922 孝感市 孝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2-2327290 黄冈市 黄冈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3-8877088 咸宁市 咸宁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5-8271716 随州市 随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2-3590368 恩施州 恩施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8-8222066 仙桃市 仙桃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3221038 天门市 天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5342091 潜江市 潜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8日至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6月27日

    发布时间:2025-06-28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与复核办法

      一、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时间及办法   2025年6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ntce)查询个人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核网上受理时间及办法   1.受理时间   2025年6月11日12时至6月17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程序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复核申请与结果查询网站(http://119.36.213.60/jzsq),在“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与结果查询”页面中输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申请。   3.复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4.复核成绩反馈   考生可于2025年6月23日-24日登录成绩复核申请与结果查询网站,在“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与结果查询”页面进行复核结果查询,如果复核成绩与公布的成绩一致,则显示无误;如果复核成绩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显示复核后的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6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06-11
  • 2025年5月25日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 武汉城市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你们好! 欢迎大家来到武汉城市学院考点参加“2025年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为了大家能顺利抵达考点参加考试,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地点: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武汉城市学院南区南四、南五教学楼。 二、注意事项 1.学校附近交通极其拥堵,请考生尽早出行,至少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2.所有自行驾驶及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导航至武汉城市学院(南门),在南门上下车或从南门进入校园;校园车位有限,请根据指引有序停放。 3.自行驾驶车辆可选择停放在白马驿站停车场,考生沿绿道、落雁路步行到达考场;道路拥堵时,建议乘坐出租车的考生,在白马驿站下车,沿东湖绿道、落雁路步行,从学校东门进入校园,根据指引牌到达考场。白马驿站步行到考场的行程约25分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4.考生可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武汉站方向),在武汉火车站换乘643路公交车,至落雁路先锋村站或郑家湾站下车;或乘坐轨道交通5号线(武汉站东广场方向)至厂前地铁站C出口,步行206米至团结大道地铁厂前(公交站),转乘公交643路落雁路先锋村站或郑家湾站下车,步行进入考场。   5月25日社会工作者考场分布图(微信扫码查看)

    发布时间:2025-05-21
  • 2025年5月17-18日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武汉城市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你们好! 欢迎大家来到武汉城市学院考点参加“2025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为了大家能顺利抵达考点参加考试,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地点: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武汉城市学院南区南四、南五教学楼。 二、注意事项 1.学校附近交通极其拥堵,请考生尽早出行,至少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2.所有自行驾驶及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导航至武汉城市学院(南门),在南门上下车或从南门进入校园;校园车位有限,请根据指引有序停放。 3.自行驾驶车辆可选择停放在白马驿站停车场,考生沿绿道、落雁路步行到达考场;道路拥堵时,建议乘坐出租车的考生,在白马驿站下车,沿东湖绿道、落雁路步行,从学校东门进入校园,根据指引牌到达考场。白马驿站步行到考场的行程约25分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4.考生可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武汉站方向),在武汉火车站换乘643路公交车,至落雁路先锋村站或郑家湾站下车;或乘坐轨道交通5号线(武汉站东广场方向)至厂前地铁站C出口,步行206米至团结大道地铁厂前(公交站),转乘公交643路落雁路先锋村站或郑家湾站下车,步行进入考场。   5月17-18日监理工程师考场分布图(微信扫码查看)  

    发布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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