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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3日、14日 2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8日、19日、25日 二级 5月18日、19日 3 监理工程师  5月18日、19日 4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5日、26日 5 二级造价工程师 5月25日 6 二级建造师 6月1日、2日 7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6月15日、16日 8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6月15日、16日 9 经济(高级) 6月16日 10 一级建造师 9月7日、8日 11 注册城乡规划师 9月7日、8日 12 出版(初级、中级) 9月21日 13 注册测绘师 9月21日、22日 14 设备监理师 9月21日、22日 15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9月21日、22日 16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9月28日 17 一级造价工程师 10月19日、20日 18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0月19日、20日 19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0日 20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26日、27日 21 翻译专业资格笔译(一、二、三级) 10月26日、27日 22 翻译专业资格口译(一、二、三级) 10月26日、27日 23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11月2日 24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1月2日、3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1月3日 25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9日、10日 26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16日、17日  

    发布时间:2024-02-23
  • 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4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 号)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15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15日17:00。   (各考区审核通知见下文链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4日-9日。 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27-62545030 黄石市 黄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4-6515109 十堰市 十堰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9-8666511 宜昌市 宜昌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7-6441534 襄阳市 襄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0-3617108 鄂州市 鄂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27-60281920 荆门市 荆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13308690215 孝感市 孝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2-2327290 荆州市 荆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6-8102517 黄冈市 黄冈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3-8877088 咸宁市 咸宁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5-8271716 随州市 随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2-3590368/3590998 恩施州 恩施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18-8988085 仙桃市 仙桃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3239258 0728-3320621 潜江市 潜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6230519 天门市 天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 0728-5342091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4日至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五、违规处理 对考生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时间:2023-12-31
  • 学院举办2023年东湖风景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欢迎会暨适应性培训班

            新闻网讯(实习记者李婕 高级记者张佳鑫)11月11日至12日,受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委托,我院在南一2号报告厅开展了为期两天的“2023年东湖风景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刘晓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查慧,武汉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秘书长助理郑程华,我院继续教育处处长胡兰兰、继续教育处聂淑媛、张川,2023年东湖风景区退役军人胡志鑫、王祝钦等39名学员参加了欢迎会暨开班典礼,聂淑媛主持开班典礼及培训。        胡兰兰对到场的嘉宾和退役军人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从学院办学历史、学院环境、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五方面介绍我院的办学情况及取得的成就。学院非常重视退役军人各项服务工作,也非常有诚心、有信心办好这次培训,将以最好的服务,帮助退役军人们学习相关知识,提高适应能力,为未来的学习、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刘晓炜向参加会议的退役军人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对退役军人同志们提出两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重视此次培训,发扬革命军人能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传统,严格要求自己,好好珍惜学习时光;二要凝聚共识,提高就业创业本领,做好角色转换,规划职业生涯,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实现由部队主力军向地方建设主力军的顺利转变。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培训机会,掌握就业创业本领,实现人生价值。        12日,培训班在结业证书授予仪式后圆满落幕。    

    发布时间:2023-11-16
  • 武汉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武汉考区参加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受理申请时间:11月9-22日。 2.反馈结果时间:市招考办收到省教育考试院书面回复复核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 三、具体流程 1.登录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点击“教师资格”,进入“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结果查询”平台,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复核科目并提交复核申请。 2.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复核申请信息后,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向市招考办书面反馈复核结果。 4.市招考办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考生可在成绩复核申请平台的“复核结果”中查看。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发布时间:2023-11-08
  • 湖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7:00; (各考区面试审核通知见下文链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4日至9日; 考试时间:12月9日至10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考区选择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学段类别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面试当天需自带所学专业教材。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科目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 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科目。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面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您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审核通知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27-59771564 黄石市 黄石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4-6515109 十堰市 十堰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9-8666511 宜昌市 宜昌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7-6441534 襄阳市 襄阳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0-3617108 鄂州市 鄂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27-60281920 荆门市 荆门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13308690215 孝感市 孝感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2-2327290 荆州市 荆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6-8102517 黄冈市 黄冈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3-8877088 咸宁市 咸宁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5-8271716 随州市 随州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22-3590368 恩施州 恩施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18-8222833 仙桃市 仙桃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28-3239258 0728-3320621 潜江市 潜江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28-6230519 天门市 天门考区面试审核通知 0728-5342091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费为20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12月4日至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提前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本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二)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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