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公示
各学部:
根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与管理办法》(城院学〔2020〕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工作处核实,现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
联系电话:027-86490695、027-86460101
武汉城市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