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设的通知》鄂校周边办〔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强化源头预防、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学生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大走访”,深入了解学生诉求
各学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干部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通过一对一谈话、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倾听学生心声,全面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学校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人际关系障碍学生、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学部通过“走班级,访全体学生,聚焦班级建设情况;走寝室,访特殊学生,聚焦特殊学生情况;走教室,访学业困难学生,聚焦学风建设情况;走校园,访重点学生,聚焦学生思想与成长情况;走企业,访毕业生,聚焦学生就业及发展情况”全面开展“大走访”行动,并严格做好“五必帮”工作,即思想上有困惑的,必须帮助澄清认识;心理上有压力的,必须开展咨询疏导;学业上有落后的,必须进行专门辅导;生活上有困难的,必须开展慰问资助;就业上有压力的,必须进行精准帮扶。
(二)深入推进“大排查”,精准识别矛盾隐患
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定期对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涵盖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涉及校园管理、教学安排、后勤服务、校园安全、学生权益、网络舆情等方面可能引发矛盾的问题。特别是做好宿舍安全隐患、心理隐患、家庭情况、学业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在校生早点名晚查寝等六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因素,要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问题类型、涉及人员、主要诉求、风险等级、化解措施和责任主体等信息,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扎实做好“大化解”,有效解决矛盾问题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力争在萌芽状态化解;对于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妥善化解;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防止问题激化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学部要高度重视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各部门、学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化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同配合
各部门、学部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各学部要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并将其与专项排查、敏感时期排查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学生社团的广泛联系作用,敏锐捕捉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持续提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Copyright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城市学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1号 鄂ICP备2022000541号-1  鄂公网安备420186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