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学院会议场所使用及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5

武汉城市学院会议场所使用及管理规定

 

学校会议场所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及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场所,为规范学校会场的日常使用及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会议场所范围界定

本规定特指的学校会议场所:南一(1)、(2)号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A332会议室。以下简称学校会场。

二、学校会场的用途  

1.举办较高层次、参与人数较多的大中型报告会、讲座、会议;

2.举办学校文艺演出和学生大型竞赛活动;

3.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

三、学校会场的管理  

1.学校会场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批,特殊情况由党政办公室报院长审批。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设备使用和管理,后勤集团负责场地清洁和维护。  

2.各学部、处室使用时必须有管理人员负责师生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人员有序、安全。  

3.设备管理人员是设备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全程在活动现场配合使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关闭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4.后勤管理人员要及时打开和关闭学校会场,定期对会场线路、消防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场地安全。  

5.会场使用完毕后,由活动现场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备下次正常使用。  

四、学校会场的使用报批程序  

1.学校会场的申请主体为学部、处室。申请人填写《学校会场使用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实验实训中心安排设备管理人员,由后勤集团安排开放场地。

2.一般情况下,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学校会场,校级活动优先。具体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3.使用学校会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申请手续,因故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申请人须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五、学校会场的使用注意事项  

1.进入会场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衣衫不整禁止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干净,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场。

3.会场内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使用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运行。

4.在会场内指定位置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钉书针、钉子等对墙面和地面装饰层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5.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将临时布置的横幅、展板、装饰品、桌椅等物品撤除、归位。

附件:学校会场使用申请单

 

 

附件:

学校会场使用申请单

 

使用部门

 

现场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使用地点

 

使用时间

 

事由

 

 

 

 

 

部门负责人

意见

 

 

 

党政办公室

审批意见

 

 

 

实验实训中心意见

 

后勤集团意见

 

 

学校会场的使用报批程序  

1.学校会场的申请主体为学部、处室。申请人填写《学校会场使用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实验实训中心安排设备管理人员,由后勤集团安排开放场地;

2.一般情况下,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学校会场,校级活动优先。具体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3.使用学校会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申请手续,因故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申请人须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学校会场的使用注意事项  

1.进入会场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衣衫不整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干净,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场;

3.会场内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使用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运行;

4.在会场内指定位置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钉书针、钉子等对墙面和地面装饰层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5.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将临时布置的横幅、展板、装饰品、桌椅等物品撤除、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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