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两院年度检查工作报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292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管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院、外院)在2024年3月27日前报送学年检材料。为保证按时完成此项工作,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任务和要求如期提交材料。具体分工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及类别

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完成时间

1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处

 

3月25日前

2

校园校舍产权证明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3月25日前

3

2023年度消防安全检意见书

两院后勤集团

 

3月25日前

4

办学许可证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3月20日前

5

变更事项批复件、年检报告书--变更情况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3月20日前

6

学校法人登记证书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3月20日前

7

2023年招生简章

招生工作处

 

3月20日前

8

2023年毕业证样本

两院教务处

 

3月20日前

9

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章程及修订“党建入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备案材料

党政办公室

董事会

办公室

3月25日前

10

年检报告书--基本情况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人力资源处党政办公室

3月25日前

11

年检报告书--办学情况

两院教务处

 

各学部、继续教育处

3月20日前

12

年检报告书--现有专兼职行政人员、工作人员情况

人力资源处、两院后勤集团

各学部

3月25日前

13

年检报告书--现有各专业专兼职教师情况

力资源处、财务处

各学

3月25日前

14

年检报告书--办学基本情况一览表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各相关职能部门

3月20日前

15

年检报告书--学校事会情况

事会办公室

 

3月20日前

16

年检报告书--学校监事会情况

事会办公室

 

3月20日前

 

17

年检报告书--党组织情况

党政办公室

组织部

 

3月20日前

18

年检报告书--财务情况

财务处

两院教务处、各学部

3月25日前

19

年检报告书--自查报告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各相关职能部门

3月25日前

20

年检报告书--民办高校2023年度自查情况登记表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各相关职能部门

3月25日前

备注: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管民办高校年度检查的工作通知

2. 年检报告书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