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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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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2024年上半年2月21日至28日,下半年8月22日至29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2日至14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4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至27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5658321;   黄石市0714-6356831;   十堰市0719-8654349;   襄阳市0710-3617078;   宜昌市0717-6441069;   荆州市0716-8102139;   荆门市0724-2303208;   鄂州市027-60281922;   孝感市0712-2327290;   黄冈市0713-8877088;   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0722-3590368;   恩施州0718-8222833;   仙桃市0728-3221259;   天门市0728-5342091;   潜江市0728-6233920;   神农架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4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二,2024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四。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 00018)、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4年考试起使用新教材、大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3/12856.shtml)。   3.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23〕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园林技术(专科)、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按停考专业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停考专业用◆标注)。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6日,审核时间2024年1月2日至30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31日,审核时间2024年7月2日至8月5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附件二: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附件三: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附件四: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02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等9个自学考试专业的通告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精神,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与主考学校商定,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等9个专业。现印发上述9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等9个专业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报考条件。   三、考试安排: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英语(专科)和秘书学(专升本)等3个专业新旧计划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过渡期内,在籍考生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可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办理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2025年12月前,仍不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在籍考生,可按照新旧专业课程对接表(详见附件3),转到相应新专业继续报考,满足新专业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新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9个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主考学校详细信息见附件4。   六、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等9个专业考试计划   2.2024年4月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开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表、课程顶替表   4.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汇总表(专科、专升本)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4日

    发布时间:2023-11-28
  • 2023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补办须知

    为更好服务考生,我院决定在11月开展一次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本次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2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24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11月27日-30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1,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   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后提交: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   (三)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http://cjcx.neea.edu.cn/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   (四)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二)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   (三)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四)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27-68880240,027-68880241。   四、其他事项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本须知与原有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具体如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二)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三)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   (四)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06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发布时间:2023-11-08
  • 湖北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申请时间:11月30日--12月7日。   信息确认时间:12月1日--8日。   毕业审核时间:12月11日--29日。   二、申请条件   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可查询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四、申请步骤   1.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毕业专业,核实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生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按照《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一旦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2)的电子照片。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对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对照专业计划核实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系统中“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供参考。如符合毕业条件,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本人须按照系统提示时间,持毕业申请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3)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毕业申请的审核进度,如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各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主考院校咨询。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而造成未能如期毕业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3.各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学习服务中心要认真审核毕业生的个人身份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工作,主考院校还须认真做好笔迹卡等信息的审核工作。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发布时间:2023-11-04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22〕2号)要求及开考专业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园林技术(专科)、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见附件)。   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以上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相关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公布。   附件:2023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目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14日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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