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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二)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的补充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返)我省前提供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请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如实填报《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中的行程及来(返)我省前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情况。   全体考生均应如实填报《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中的考前三天核酸检测情况。   三、建议目前尚在湖北省外的考生,妥善安排来(返)我省的行程。   附件: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2-10-21
  •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遵守防疫规定。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及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落实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填写《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试当天每次进入考点均需接受核验,进入考场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   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合理安排出行。考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四、接受健康检查。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   五、配合应急处置。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天,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8日

    发布时间:2022-10-19
  •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武汉城市学院考点赴考须知

    各位考生: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5日举行,按照科学防控、专业防控、群防群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的原则,依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要求,严格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管控,确保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期间平稳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考生自行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和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管理和考试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和知悉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1号武汉城市学院南区教学楼。校外考生可经我校南大门(落雁路郑家湾站)出入口入校。校外车辆及陪考人员不能进校。   二、考前防疫准备   1.准备好“健康码”“行程卡”。请考生按照相关平台规则在距离考试14天前实名申领本人湖北省“健康码”“行程卡”。并在考前再次确认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状态,确保考试入场时能正常出示。   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前7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点提供核验,进入考场时上交。   3.核酸检测。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人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疫苗接种。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注意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三、进入考点考场   1.留足赴考时间。校园施行封闭管理,所有校外考生从南大门(落雁路郑家湾站)出入口入校(考生车辆严禁入内),所有校外考生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前和考试中要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入场验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湖北健康码”中疫苗接种记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3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于其他情况的考生,请按组考部门(考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交与现场工作人员检查。   4.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进行测量,复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2.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非考生本人不允许进入考点。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点实施封闭管理。检查合格校外考生从南大门走考生封闭专用通道到考点大楼,考场一楼门口再次查验考试通知单后方可进考场。   6.考点实施封闭管理,校外考生不得到学校食堂就餐,学校食堂、超市将提供盒饭、水、副食在候考区内售卖。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从原封闭通道从南大门离开学校。   五、交通提示   1.因学校门口道路狭窄,交通及其拥堵,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2.校园封闭管理,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出租车的考生,在白马驿站下车,沿东湖绿道步行到达考场;自行驾驶及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停靠在白马驿站停车场,考生可沿落雁路步行到达考场;   3.考生亦可乘坐地铁4号线,在武汉火车站换乘643路公交车到落雁路郑家湾站下车,步行进入考场。     武汉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处   2022年10月18日

    发布时间:2022-10-18
  • 武汉城市学院关于取消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考生您好!武汉城市学院考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疾控部门的最新要求,决定取消原定于9月24-25日举行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敬请谅解。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全额退回。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6490734。 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9/13066.html  

    发布时间:2022-09-23
  •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8月26日。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6:00。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29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 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审核通知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各考区咨询电话 见审核通知正文 黄石市 黄石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十堰市 十堰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宜昌市 宜昌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襄阳市 襄阳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鄂州市 鄂州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荆门市 荆门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孝感市 孝感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荆州市 荆州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黄冈市 黄冈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咸宁市 咸宁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随州市 随州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恩施州 恩施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仙桃市 仙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潜江市 潜江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天门市 天门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三)   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至2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即10月15日)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5.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8月26日。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9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5.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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