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技处工作职责

科技处是学校统筹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拟订学校科技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管理政策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 负责各级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立项争取、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3. 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评审立项、经费拨付、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4. 受理并复核科研配套经费、科研津贴、成果奖励申报,组织落实学校科技激励政策;协助教师开展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协同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监管。

5. 负责横向科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成果推广与转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预审、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6. 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职务知识产权的申请、认定、登记与维护;开展各类科技成果鉴定、审核认定与成果登记。

7. 负责各级政府及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与评审跟踪。

8.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基地与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咨询评议、建设管理与考核验收。

9. 负责制定各学部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年度科研工作考核。

10. 负责科技统计、社科统计等各类科研数据填报及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11. 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宣传与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科研诚信教育,开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与处置。

12. 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与综合管理工作。

13. 完成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