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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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为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夯实科研基础,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根据《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科技〔2018〕2号)和《武汉城市学院预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城院科技〔2021〕5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类型包括预研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预研基金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

3.具有突出的研究特色和研发前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4.具有一支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5.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以及其他科研项目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请。

(二)重点项目

1.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

3.具有突出的研究特色和研发前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4.具有一支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5.承担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以及其他科研项目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请。

(三)一般项目

1.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

3.具有突出的研究特色和研发前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4.具有一支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5.承担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以及其他科研项目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请。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院级科研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院级科研项目(含未结题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院级科研项目(含未结题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选题要求: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应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4.研究期限:预研基金的研究周期为3年;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如因实际研究需求需要延期,须在项目规定完成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申请,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

5.结项要求

预研基金:申请人成功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含作品类)2篇。

重点项目: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含作品类)1篇;

一般项目:D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含作品类)1篇。

研究成果须标注“武汉城市学院院级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并且成果须以申请人(成员)为第一作者、“武汉城市学院”为第一单位进行署名。

四、申报流程

1.内部遴选。各单位须做好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审查、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并做好项目组成员的查重工作。同时,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分类别进行初评排序后报送科技处。

2.单位推荐。科技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各单位需集中将内部遴选产生的项目,统一推荐报送至科技处。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应做好科技查新工作,确保申请项目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知识产权争议。

2.各单位集中报送的材料包括:A4纸双面打印的申请书(附件1-3)1份及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按照预研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类依次排序)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附件4)。

3.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本通知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单位可在科技处办公群或学院科技处网站下载查阅。

5.预研基金申报要求详见《武汉城市学院预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

联系人:侯畅 陈伊兰       电话:86490772 86461306

邮箱:503843497@qq.com      635683821@qq.com

附件:1.预研基金项目申请书(2024版)

          2.院级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

          3.院级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

          4.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5.《武汉城市学院预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6.《学科分类与代码》

          附件下载

科技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