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9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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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及相关教师: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集中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273.htm)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最新政策文件

(一)2025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文件

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sqgd/)

(二)严格执行基金项目申报限项要求

1.限项要求。高级职称教师牵头和参与申请(及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非高级职称教师牵头申请(及在研)不超过1项、参与申请(及在研)不超过2项。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期满的项目不占指标,其他特殊情况详见《指南》。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相关类型项目(详见《指南》)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与国家社科基金互斥。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管理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有关内容。

二、集中申请的基金项目项目类型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我校教师2025年可选择集中申报项目为: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基金项目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基金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添加人员模板》(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503843497@qq.com。科技处将根据邮件接收情况分配申请人账号,请申请人确认电子邮箱的正确性,其将作为新增用户的登录帐号。

2. 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面上项目等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4.基金项目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基金项目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应在申请书附件中上传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文件。

8.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在申请书中的《预算说明书》里写清楚对合作单位外拨资金的情况,与此同时按照《预算编报要求》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9.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学部注意事项

1.学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创新性和项目申请质量,确保每一个项目有1-2名固定专家,对其基金项目申报内容给予持续的、有效的精准帮扶。

2.学部负责基金项目申请人限项情况审核,确保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符合限项规定的要求。

3.学部应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审核把关,杜绝不实夸大、弄虚作假等行为。

4.学部应对基金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特别是对申请人和参与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职称、学历、学位、年龄、在岗状态)。

5.学部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

6.学部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取及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五、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及要求

申请人

所在学部

科技处

2月18日前

基金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完成申请书初稿的撰写。

学部按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书内容进行逐一审查;2月18日前由学部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评审方案详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校内评审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

编制发布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形式审查要点》;分配申请人账号;办理伦理证明;申报政策答疑。

2月28日前

基金项目申请人根据初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

2月28日前,学部将修改后的纸质版申请书(在ISIS系统内点击“生成草稿文件PDF版”按键后打印)交至科技处办公室。

3月4日前

基金项目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内容。

配合科技处做好二审工作。

科技处组织校外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审,评审方案详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校内评审工作方案》(附件2)。

3月13日前

基金项目申请人根据二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定稿。

3月13日前,学部科研秘书负责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正反打印、简装)、《自查表》(详见附件3)、《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相关附件(指形式审查用到的证明材料,包括知情同意函、导师推荐信、伦理证明等)纸质版交至科技处办公室。

科技处仅受理单位集中申报,不在《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反馈。

3月18日前

基金项目申请人根据科技处形式审查意见在系统完成最终的修改提交。

学部配合科技处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3月19日-3月20日

完成全校系统报送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6490772(办公室);15071186400(侯老师);电子邮箱:503843497@qq.com。

附件:

1.《添加人员模板》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校内评审工作方案》

3.《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明细表》

4.《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科技处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