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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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为支持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扩大学院学术影响力,现启动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

  (一)资助对象

  我院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且出版的著作以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资助范围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

  2.申报成果需为独著或以第一作者署名且尚未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

  3.申报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规范,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4.书稿总字数应在15万字(含)以上;

  5.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著作,以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在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以下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教材和一般科普读物;

  2.工具书、软件、作品鉴赏及一般数据库;

  3.编著、译著、论文集;

  4.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

  5.没有正式书号的出版物;

  6.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7.成果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

  8.学院认为其他不宜资助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已完成的书稿(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及主要参考文献等,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2.《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

  3.个人联系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一份,出版机构需为新闻出版总署评定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4.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初审,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后,于12月2日前集中报送科技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学术价值评审。

  三、其他说明

  1.学院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须在书籍封面或扉页印刷“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出版后向科技处送交3份存档;

  2.获得资助的学术专著,资助金额原则上为1-2万元,实际出版经费中超出资助金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4.出版基金资助方式为凭出版发票按资助额度报销资助经费。

  5.本通知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单位可在科技处办公群或科技处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

  科技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