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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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以前获批立项,且计划在2020年12月之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二、验收流程

  各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初评、汇总结题材料报科技处审核,再由科技处上报教育厅审批。

  三、提交材料

  (一)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项目结题审阅表》

  3. 立项项目《申请书》

  4.项目研究成果清单

  5.项目成果附件:

  (1)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6.《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部门提交)

  (二)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项目结题审阅表》;

  3.立项项目《申请书》;

  4.项目研究成果清单;

  5.项目成果附件:

  (1)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发表的论文、专著;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3)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其他形式的成果。

  6.《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部门提交)

  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用稿通知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以上结题材料全部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见附件),装订顺序如下:项目申请书、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结题审阅表、项目研究成果清单、成果复印件,胶装一式三份上交。

  以上结题材料的电子版请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四、相关要求

  1.结题材料中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请各项目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评审材料,认真撰写项目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2.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认真履行结题审核职责,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结题,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完成情况,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填写《项目结题审阅表》;

  4.项目通过学院结题验收后,项目组可根据学院《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完成项目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3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至科技处。

  联系人:侯畅     电话:86490772

  邮箱:503843497@qq.com

  附件下载

  科技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