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到今年的3月5日,“学雷锋日” 已经走过了60个年头。为了更好在同学们中弘扬学习雷锋精神,2023年3月8日晚18:00,武汉城市学院外语学部2021级外语部英语2班团支书许馨文在南3102自习室带领全班同学了解雷锋精神,学习雷锋精神,发扬雷锋精神。
此次团日活动,许馨文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雷锋同志的生平。雷锋同志生于1940年12月18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于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所在部队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接着她给大家介绍了雷锋的丰功伟绩。包括雷锋同志赠言战友、帮助老人、帮大嫂买火车票、背残疾人过河、帮助失学儿童等等一些为人熟知的事迹,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与深刻地了解雷锋精神与雷锋事迹。
团日最后,许馨文再次升华学习雷锋精神的主题,她讲述了传承与发扬雷锋精神的意义,告诉同学们发扬雷锋精神,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能没有英雄,否则这个民族和国家就没有希望和未来。人们悼念英雄,学习英雄的精神,寄托心中的思念,表达着内心的无比崇敬,这是一个正常国家的应有之道。”“生命如同燧石,越撞击越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写到:“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今后我们必将雷锋精神落到实处,贯穿生活,贯穿始终;努力学习,展现青年学子的青年风采,做新时代的追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