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以下简称“平台数据”)采集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监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和学校质量常态监测等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每年下半年须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为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数据采集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及审核工作。
二、数据采集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采集内容
平台数据库涵盖九个方面的内容,即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医学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等九大类,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任务分解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制定《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表》,由各责任填报部门(职能部门),各教学教辅部门(各学部)完成数据收集及网上填报。
三、填报方式
学校使用国家数据平台预填报平台(模拟平台),各部门在预填报平台中填报完毕即完成本年度填报工作,最后由发展规划与评估处统一上传最终版数据至国家平台。
四、填报原则
(一)数据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分通用篇和特色篇的指标内涵说明以及平台表头的填报提示进行采集;
(二)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设定为相应表格的数据审核员,并指定1名专门的数据填报人员。填报员和审核员同时要负责挖掘每项数据,注意与往年数据库历史数据以及往年高基报表填报数据的协调性,对异常数据应该重点关注。
(三)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统计数据。
(四)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所承担的数据负责,数据上传平台前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每张表格审核通过后,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审核备案,由发展规划与评估处汇总、分析、编制完整报表并送校领导审核签发后报出。
五、填报时间范围
(一)财务、教科研信息按自然年;
(二) 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教学信息等一般项目按学年;
(三) 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按时点。
六、平台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平台网址及账号密码
填报网址:国家数据平台预填报平台(模拟平台)#
账号:单独推送 ; 密码:Csxy13235
(二)联系人:邱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86460028、13264726242;QQ群:674393980;办公地点:行政楼A417、A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