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发展指数评价办法(试行)
为引导学部推进内涵发展,增强立德树人新格局,学术专业建设上水平,落实学校“求突破、成品牌”战略,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选取重点内涵发展指标,特制定学部发展指数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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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审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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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建工作 |
党建双创项目 |
新增国家级20分/个,省级10分/个。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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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课程及教材建设 |
一流专业建设点 |
新增国家级30分/个,省级10分/个。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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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新增国家级30分/门,省级10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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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 |
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5分/部,省级规划教材2分/部;副主编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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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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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项目及教学组织等 |
教研、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 |
新增国家级15分/项,省部级5分/项,厅局级3分/项。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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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新增国家级2/项,省级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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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平台 |
新增国家级20分/个,省级5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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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师竞赛及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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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竞赛 |
国家级奖项,特等奖40分/项,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25分/项,三等奖20分/项;省部级奖项,特等奖20分/项,一等奖得15分/项,二等奖得10分/项,三等奖得8分/项;厅局级奖项,一等奖得8分/项,二等奖得5分/项,三等奖得3分/项。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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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示范中心 |
新增国家级30分/个,省级10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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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
教育教学质量优秀案例 |
新增国家级10分/个,省级5分/个。 |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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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 |
国家级奖项,一等奖60分/项,二等50分/项,三等奖45分/项;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得40分/项,二等奖得30分/项,三等奖得20分/项;国家级学会或协会教学成果奖得5分/项。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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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研项目及科研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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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
自科、社科基金:新增国家级50分/项,省部级20分/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等:国家级15分/项,省部级5分/项,厅局级3分/项。 |
科技处
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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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到账经费 |
新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自科类人均1万,国家级累计每超过1万加0.3分,省部级累计每超过1万加0.2分,厅局级和横向累计每超过1万加0.1分;社科类人均0.3万,国家级累计每超过0.3万加0.3分,省部级累计每超过0.3万加0.2分,厅局级和横向累计每超过0.3万加0.1分(科研额折算:国家级按3倍,省部级按2倍,厅局级和横向按1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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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科研平台 |
新增国家级20分/个,省级10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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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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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政策建议及标准 |
1.中科院收录的SCI/SSCI期刊论文(30分/1区每篇,20分/2区每篇,10分/3区每篇,5分/4区每篇)。 2.《中国社会科学》、《光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分/篇。 3.A&HCI、EI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文章5分/篇。 4.中国计算机学会(以下简称CCF) 推荐的A类国际会议最佳论文20分/篇,CCF A类国际会议论文8分/篇,CCF B类国际会议论文5分/篇,CCF C类国际会议论文1分/篇,论文要求全文收录证明,上述会议非全文、workshop(或irregular)全文均不计入。 5.在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每专业0.5篇,累计每超过1篇得5分。 6.以学校为署名单位提交的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国家部委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10分/篇、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5分/篇。 7.国家标准制定10分/项,行业标准制定5分/项,地方/团体标准制定3分/项,学校排名前三。 8.1-5类成果要求学校为第一单位,我校在职在读博士为第一作者,以博士在读学校为第一单位、我校为第二单位取得的成果分值折半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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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取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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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著 |
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专著5分/部,其他出版单位出版专著2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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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
国家级奖项,一等奖60分/项,二等50分/项,三等奖45分/项;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得40分/项,二等奖得30分/项,三等奖得20分/项;国家级学会或协会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得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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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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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A类竞赛 |
国赛:特等奖40分/项,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25分/项,三等奖20分/项。 省赛:特等奖20分/项,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8分/项,三等奖5分/项。 |
学生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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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A类竞赛 |
国赛:金奖30分/项,银奖25分/项,铜奖20分/项。 省赛:金奖10分/项,银奖8分/项,铜奖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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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A类竞赛(学生以团队项目参赛) |
国赛:特等奖25分/项,一等奖(金奖)20分/项,二等奖(银奖)15分/项,三等奖(铜奖)10分/项。 省赛:特等奖10分/项,一等奖(金奖)8分/项,二等奖(银奖)5分/项,三等奖(铜奖)3分/项。 同一比赛中,多项获奖,取最高奖项加分;同一比赛中既有学生以团队项目参赛,又有个人项目参赛,则个人项目不加分。如比赛只为个人项目参赛,则与“学生以团队项目参赛”加分规则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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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录取率 |
按照《学院关于促进考研工作的奖励办法》确定的各学部指标,每高0.1个百分点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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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贡献率 |
排名前三的学部分别得10分,8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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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率 |
2024届学生,8月31日前就业率达92%,每高0.1个百分点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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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项目及成果 |
表中未列出的有显示度的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及成果,对照上述相近级别得分。 |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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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
1.学部在年末根据《学部发展指数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情况相关材料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发展规划与评估处组织审核、统计汇总。
3.学校根据评价项目累计得分的位次按区间统计分档定级。
三、其他说明
1.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和学部进一步把握内涵发展状态的参考,也作为学校资源配置的参考。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发展规划与评估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