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进校期间活动展示工作方案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评估(数据审核专家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落地,全力保障专家数据核查、材料调阅、现场答疑、应急处置及接待服务等任务落实到位,经学校研究决定,2026年5月23日(星期六)全天、5月24日(星期日)上午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守。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到岗值守人员范围 (一)各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教学单位须在岗人员,包括:学部主任、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务科、综合科及学工办相关工作人员;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评建保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并通知需到校配合教学档案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人员到岗,确保数据核查、材料支撑、现场服务等关键环节不断档、不缺位。 (二)值守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效响应专家及学校各项工作指令。 (三)值守时间安排: 5 月 23 日(星期六)全天值守; 5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值守;值守人员可于中午有序离岗。 (四)值守期间校车保障安排: 5 月 23 日:早晚校车正常运行,中午校车暂停运营; 5 月 24 日:早上、中午校车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武汉城市学院 2026年5月21日
各职能部门: 评估工作专班已对《武汉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合作评估校级支撑材料指导目录》中的支撑材料开展全面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各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切实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同时,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专班对原目录条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武汉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以下简称《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支撑材料收集要求 请各责任部门对照《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相关条目,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各类支撑材料;对于原目录中已删除条目的相关材料,可从原材料盒中取出。所有材料须于 5月 17 日前提交至材料统筹部门,由材料统筹部门统一装盒。 二、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请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五级条目进行材料装订,不建议制作合订本。例如:五级条目 1.1.1-1(1)与 1.1.1-1(2),可分别按(1)、(2)单独装订,并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1.1.1-1(1)”或“1.1.1-1(2)”,不得将两者合并制作合订本。材料统筹部门须于 5 月 20 日前,为每盒材料编制内装材料盒目录,并将所有装盒材料统一存放至行政楼 A317 对应指标柜。 评估工作专班 202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