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科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指标体系及其释义和有关工作规程的通知
教督局函〔2024〕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工作指南》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4号),结合工作实操需要,我局研制了评价环节指标体系、指标释义、工作规程等三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以利不断迭代完善。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指标体系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指标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