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单位评建工作初核检查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和高质量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进行初核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教学单位。
二、检查内容
合格评估38个观测点的达标情况及支撑材料。
三、检查形式
1.学部(院)汇报:根据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汇报观测点达标情况。
2.核查材料:检查组对38个观测点支撑材料进行核查。
3.反馈意见:检查组反馈检查意见。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汇报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汇报内容要朴实,少讲道理、多说做法;按照理念、措施、成效的逻辑关系,讲清楚,说明白。
2.检查组初核各单位为评估准备的支撑材料时,各单位要有对接人员。
3.检查组检查后进行集中点评、反馈检查意见,各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后要迅速制订整改方案。
五、具体安排
1.时间:2026年1月5—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各学部(院)会议室。
3.检查组人员:校领导;督导组、发展规划与评估处、人力资源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附件:各学部(院)评建工作检查安排
评建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