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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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

评估工作专班已对《武汉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合作评估校级支撑材料指导目录》中的支撑材料开展全面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各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切实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同时,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专班对原目录条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武汉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以下简称《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支撑材料收集要求

请各责任部门对照《诊断评估支撑材料指导目录(职能部门)》相关条目,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各类支撑材料;对于原目录中已删除条目的相关材料,可从原材料盒中取出。所有材料须于 5月 17 日前提交至材料统筹部门,由材料统筹部门统一装盒。

二、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请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五级条目进行材料装订,不建议制作合订本。例如:五级条目 1.1.1-1(1)与 1.1.1-1(2),可分别按(1)、(2)单独装订,并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1.1.1-1(1)”或“1.1.1-1(2)”,不得将两者合并制作合订本。材料统筹部门须于 5 月 20 日前,为每盒材料编制内装材料盒目录,并将所有装盒材料统一存放至行政楼 A317 对应指标柜。

评估工作专班

202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