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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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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百问百答的通告

      为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质量,构建高效、完善的考试服务体系,帮助考生精准把握考试政策,我院梳理现行国家和省级自考相关政策,形成了自学考试“百问百答”。“百问百答”内容全面覆盖自学考试的考生注册、专业选择、报名流程、考试安排、课程免考、毕业申请等各个环节,对考生在自学考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与详尽解答,旨在为考生提供清晰、准确的政策指引,助力考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学业目标。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百问百答   2.2025年登记备案主考学校汇总表   3.2025年登记备案助学单位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5-11-15
  • 湖北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及考籍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一)毕业申报。请考生于12月1日上午9:00至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申请(每天晚间10:00至次日上午8:00为平台维护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申请。为确保操作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进行访问。   1.在线申请。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现场确认。考生完成在线毕业申请提交后,还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考生要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前往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社会考生应前往所属市州(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签署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3)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二)毕业审核。12月5日至30日,各相关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审核进度。若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相应的办理单位进行咨询。毕业审核结果将于12月31日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学历注册。经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其信息将按规定报送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考生可于2026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核对本人的毕业信息。   (四)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完成学信网可查询确认流程后,将由各交档单位负责发放工作。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为重要档案材料,请妥善保管。其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要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档案归档事宜,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请勿委托中介机构代办,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上当受骗。   二、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二)电子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务必确保清晰、标准。严禁上传生活照、自拍照、美颜照、翻拍照或修图过度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图像规范要求及常见错误示例详见附件4、附件5。   (三)思想品德鉴定。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完成填写、盖章等相关工作。   (四)考籍信息核对与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全面核对个人考籍信息。若发现考籍信息有误,必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未更正者,将无法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特别提醒:以往自考毕业申请审核中,部分考生“现居住地址”信息为空或填写不规范。请考生务必登录服务平台核对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现居住地址”栏目。望考生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毕业。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依照新计划专业规定执行。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考生需留意,“考生服务平台”提供的“毕业条件判定”结果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二)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近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申请毕业审核通过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助学单位等将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开展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同时,主考院校还须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归档,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审核中如发现上述内容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驳回,考生须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五)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在毕业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笔迹不一致的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认定为“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将处理程序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违规告知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将于2026年1月2日前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相关考生。告知书在平台公布即视为正式送达,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查收。   2.申诉程序。考生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须于2026年1月7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以下地点现场提交笔迹复核申请。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2号楼204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50号),联系电话:027-86616879。   3.处理决定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电子送达,平台公布即视为送达完成。考生须及时登录平台查收决定书。   4.复核申请程序。若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逾期提出复核申请,则视为考生认可该处理决定。复核结果将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1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11-11
  • 2025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5年11月我省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申请。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9日(每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0日-21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4日-28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12月1日。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1,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   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照片(人像面)。   (三)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http://cjcx.neea.edu.cn/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   (四)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具体如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或英语(专)、英语(专升本)课程。   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专);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二)由于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设置的调整,已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不得免考英语(专)、英语(专升本)课程,反之亦然。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通过课程顶替完成新旧专业课程转换。   (三)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并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二)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   (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四)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课程免考流程图   2.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1月4日

    发布时间:2025-11-05
  • 湖北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湖北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6日举行。本次考试将继续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入考点进行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可在2025年10月20日至26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自行打印纸质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确认每场考试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也不能作为草稿纸使用。   2.备齐证件。入场须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三、了解安检注意事项   1.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品等规定物品进入考场,部分课程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当天请勿携带手机等其他电子设备、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避免穿着带有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及发卡,以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考生参加“14169设计基础”课程考试时可携带铅笔、勾线笔、水粉、水彩、彩铅等绘图工具。考生参加“04851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课程考试时可携带马克笔、彩铅、色粉等绘图工具。   2.主动配合安检。考试当天,请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书包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点,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坐轮椅等无法进行安检的考生,请事先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通过安检后,请立即进入候考区域等待,避免在考点外聚集。考前40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接受监考员的人工安检与身份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1.落实笔迹信息采集要求。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抄写样例如下图),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每张答题卡上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复核,凡笔迹不一致、经鉴定为代考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成绩无效、延迟毕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2.规范答题。答题前,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答题时,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禁止涂划条形码。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3.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4.有序离场。当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有序离场,避免拥挤,不在考点附近聚集。   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0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10-19
  • 2025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我省2025年9月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申请。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考生应根据课程免考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网上确认。   (二)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1日-3日(每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4日-5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8日-15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9月16日。   (三)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   (三)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确认工作,严格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课程免考确认。   1.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18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凡专业轮次为181考试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   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25年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各专业可免考的课程在免考申请页面展示,考生根据免考要求选择。   2.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结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学历层次相当原则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   (二)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小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不予免考。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   (三)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科、本科专业学习考试的,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可以免考该课程。   2024年下半年及以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也可免考该课程。   (四)考生应将完整样式的成绩单(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单为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拍照上传,勿扫描裁边,照片多于一张可竖向拼接。   (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的主要依据为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此成绩单需由学校档案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成绩单内容应清晰完整,涵盖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以及毕业院校相关部门的印章等关键要素。若成绩单缺少上述任一相关信息,则不予受理免考申请。   (三)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六)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2.课程免考流程图   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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