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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7日9:00至21日17:00,考试时间为4月19日至20日。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4日9:00至28日17:00,考试时间为4月26日至27日。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二、报考流程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考生在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   2.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对于助学班考生,其报名缴费工作将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完成。   三、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5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工作日8:00-20:00系统开放)。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考试成绩将于5月14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5月14日9:00至15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5月26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且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需按照《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要求,转接到现行开考的专业,否则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新旧专业转接的相关操作。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下载中心”栏目查看。   2.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考点安排在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黄冈市、神农架林区,上述地区考生在本地考试。其他地区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上述地区(神农架林区除外)考点参加考试,考点选定后不能变更。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5-01-18
  • 2025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我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2月17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均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及特殊时期除外)。   (二)转至外省。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7日。   (三)外省转入。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7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转考。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内。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申请时,考生需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手续。   3.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需在退回申请后的48小时内补齐补正。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2。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   (1)考生需在我省注册并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需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时,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符导致无法完成办理,考生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以下材料以进行信息修正:   1.身份证号错误的情况   (1)若身份证号为正常升位,请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错误的情况   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还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需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然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本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视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也将无法接收,并会被返回至原省份。   2.转入专业必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专业计划要求,具体可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中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若不满足转入专业条件,考生需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3.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相应成绩将无法转入,这将导致转考申请被驳回。如考生强烈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拍照后上传,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需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省内转考流程图   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   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流程图   4.个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1-11
  • 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通告

      为更好服务考生,进一步做好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有关工作,现将部分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安排告知如下:   一、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详见附件。   二、未公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考生应主动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及时了解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及相关要求,并随时关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以免耽误报考。   三、以上考核安排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信息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考核安排若有调整以“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相关信息为准。   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学校及咨询电话如下:   附件: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4日

    发布时间:2024-12-05
  • 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试。对于希望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且还需要满足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网上报考时间:2025年上半年2月17日至21日,下半年8月25日至29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1日至13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25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至26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658321; 黄石市: 0714-6356831; 十堰市: 0719-8654349; 襄阳市: 0710-3617078; 宜昌市: 0717-6441069; 荆州市: 0716-8102139; 荆门市: 0724-2303208;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 0722-359036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259;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3920; 神农架: 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5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2,2025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4。其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5年考试起使用新大纲、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3/12856.shtml)。   3.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文件精神,停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及水利水电工程(专升本)等2个专业,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按停考专业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若对报名事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主动联系主考学校负责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或访问主考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3日,审核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4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4日,审核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5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   9.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专科层次专业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 (课程代码15042,3学分)。本科层次专业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课程代码15044,3学分)。调整后的5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所有考生自2025年起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进行报考,达到毕业要求后申报毕业。   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25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2.2025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3.2025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4.2025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布时间:2024-11-28
  •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1.毕业申报。请考生在12月2日至5日之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毕业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   (1)考生需在线提交毕业申请。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提交申请后,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亲自前往考籍所在地的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出示考生亲笔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完成现场确认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需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毕业审核。12月6日至26日,各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看申请进度。若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所在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3)。毕业审核结果将于12月27日前反馈。   3.学历注册。经过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将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上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学历注册。考生可于2025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   4.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确认后,将由各交档单位负责发放至考生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领取毕业证书。   二、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2.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需严格遵循照片要求(详见附件4),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帮助考生避免常见错误,我院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错误类别,供大家在上传照片时参考(具体情况见附件5)。   3.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页面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此表是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是毕业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4.考籍信息更正。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可查询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请注意,系统中的“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为参考。   2.各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学习服务中心需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认真开展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同时,主考院校还须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毕业生自我鉴定将作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永久存入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中,因此请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四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续且无断档。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3.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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