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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科

首页/教学管理科/学历提升/教学管理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一)毕业申报。请考生于5月27日至30日期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申请。为保障操作顺畅,建议使用 360浏览器进行访问。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   1.考生须在线提交毕业申请。具体步骤如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w=1),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考生完成在线毕业申请提交后,还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考生要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前往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不同类型考生办理地点有所不同:社会考生应前往所属市州(区县)考试机构自考办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办理。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签署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二)毕业审核。6月3日至30日,各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看审核进度。若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相应的办理单位进行咨询。毕业审核结果将于7月2日前反馈。   (三)学历注册。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将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考生可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   (四)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完成学信网可查询确认流程后,将由各交档单位承担发放工作。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领取毕业证书。   二、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二)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未按标准提交导致的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图像规范要求及常见错误示例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思想品德鉴定。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余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依照相关要求完成填写与盖章工作。   (四)考籍信息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个人考籍信息的核对。如发现考籍信息有误,必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未完成更正者,将不能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请考生务必重视时间节点,提前完成信息核对与更正工作,以免影响毕业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依照新计划专业规定执行。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考生需留意,系统提供的“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毕业审核仍需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后续审核动态。   (二)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近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申请毕业审核通过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助学机构等相关单位需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认真开展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同时,主考院校还须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一旦制作完成,就成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发现有错漏之处将无法修改,因此请考生填写有关信息时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准确。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   (五)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在毕业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笔迹不一致的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认定为“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将处理程序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违规告知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将于7月3日前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相关考生。告知书在平台公布即视为正式送达,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查收。   2.申诉程序。考生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须于7月8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以下地点现场提交笔迹复核申请。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2号楼204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50号),联系电话:027-86616879。   3.处理决定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于7月17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电子送达,平台公布即视为送达完成。考生须及时登录平台查收决定书。   4.复核申请程序。若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逾期提出复核申请,则视为考生认可该处理决定。复核结果将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市县自考办联系方式    (二)主考院校和助学机构联系方式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4.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30日

    发布时间:2025-05-01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5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3日举行。本次考试将继续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入考点进行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注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可在2025年4月2日至13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自行打印纸质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确认每场考试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也不能作为草稿纸使用。   2.备齐证件。入场须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三、了解安检注意事项   1.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品等规定物品进入考场,部分课程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当天请勿携带手机、其他电子设备、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避免穿着带有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及发卡,以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2.主动配合安检。考试当天,请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书包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点,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坐轮椅等无法进行安检的考生,请事先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通过安检后,请立即进入候考区域等待,避免在考点外聚集。考前40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接受监考员的人工安检与身份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1.落实笔迹信息采集要求。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抄写样例如下图),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每张答题卡上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复核,凡笔迹不一致、经鉴定为代考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成绩作废、延迟毕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2.规范答题。答题前,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答题时,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禁止涂划条形码。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3.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本次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   4.有序离场。当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有序离场,避免拥挤,不在考点附近聚集。   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3日

    发布时间:2025-04-04
  • 关于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舆论学”课程考试安排调整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有关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舆论学”课程考试安排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5年4月,广告学(专升本,专业代码:050303)、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专业代码:050306T)和新闻学(专升本,专业代码:050301)等三个专业取消 “舆论学”(课程代码:08257)课程开考安排。   二、2025年10月,“舆论学”调整为省级统考课程。具体考试时间以我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通知为准,课程教材信息如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主编 出版社 教材版本 08257 舆论学 《舆论学教程》 李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3年6月 第2版   特此通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21日 

    发布时间:2025-02-23
  • 2025年3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我省2025年3月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可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考生应根据课程免考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进行网上确认。   (二)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3日-5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6日-7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10日-14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3月17日。   (三)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   (三)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我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免考确认。   1.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18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凡专业轮次为181考试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   执行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的考生(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具体可免考的课程在申请页面进行展示供考生选择。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   (二)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小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不予免考。   (三)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凡属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科、本科专业学习考试的,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可以免考该课程。   (四)考生应将完整样式的成绩单(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单为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拍照上传,勿扫描裁边,照片多于一张可竖向拼接。   (五)考生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主要依据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即从学校教务部门、学校档案馆、单位人事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学籍档案,档案应包含加盖公章且内容完整、清晰的课程成绩单,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等,缺少相关信息不予免考。   (三)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六)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2.课程免考流程图   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02-19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3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17日9:00至21日17:00(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二、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4.2025年1月前注册的在籍考生,可选择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划》)或新计划报考。2025年12月份前办理毕业证的,可选择按《2018 版计划》申请毕业,也可选择按新计划申请毕业。考生将《2018 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后不予撤销变更,只能按新计划的相关要求申请毕业。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只能按新计划报考及申请毕业。   特别提醒,对于2018 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若未完成原计划专业课程考试的,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2019〕11 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手续。具体注册步骤,请参阅《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注册过程中,考生请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后,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若非考生本人最新的地址或号码,请及时更改,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   3.考生在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并修改报考课程。一旦网上缴费成功,报考课程即被锁定,不得删减或更改,同时也不接受退费申请。由于缴费系统对账存在时间限制,缴费订单一旦生成,在15分钟内将无法撤销。考生在2月21日16:45后生成的缴费订单,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无法撤销或修改报考课程,请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4.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对于助学班考生,其报名缴费工作将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完成。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2025年4月2日至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确认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5月14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5月14日9:00至15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5月26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从2025年起,申请毕业的考生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2.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主动接受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4.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工作或居住地变更而确需更改考区的,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考区变更申请,并提供居住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7:00,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考生须先联系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审核通过后,再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考区变更手续在转入考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   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身份核验以及随身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禁止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所有考场均配备视频监控,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七、报名咨询电话(2月17日至21日)及现场确认信息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考场规则   2.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3.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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