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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3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我省2025年3月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可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考生应根据课程免考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进行网上确认。   (二)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3日-5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6日-7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10日-14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3月17日。   (三)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   (三)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我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免考确认。   1.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18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凡专业轮次为181考试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   执行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的考生(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具体可免考的课程在申请页面进行展示供考生选择。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   (二)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小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不予免考。   (三)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凡属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科、本科专业学习考试的,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可以免考该课程。   (四)考生应将完整样式的成绩单(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单为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拍照上传,勿扫描裁边,照片多于一张可竖向拼接。   (五)考生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主要依据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即从学校教务部门、学校档案馆、单位人事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学籍档案,档案应包含加盖公章且内容完整、清晰的课程成绩单,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等,缺少相关信息不予免考。   (三)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六)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2.课程免考流程图   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02-19
  •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3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17日9:00至21日17:00(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二、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4.2025年1月前注册的在籍考生,可选择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划》)或新计划报考。2025年12月份前办理毕业证的,可选择按《2018 版计划》申请毕业,也可选择按新计划申请毕业。考生将《2018 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后不予撤销变更,只能按新计划的相关要求申请毕业。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只能按新计划报考及申请毕业。   特别提醒,对于2018 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若未完成原计划专业课程考试的,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2019〕11 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手续。具体注册步骤,请参阅《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注册过程中,考生请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后,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若非考生本人最新的地址或号码,请及时更改,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   3.考生在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并修改报考课程。一旦网上缴费成功,报考课程即被锁定,不得删减或更改,同时也不接受退费申请。由于缴费系统对账存在时间限制,缴费订单一旦生成,在15分钟内将无法撤销。考生在2月21日16:45后生成的缴费订单,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无法撤销或修改报考课程,请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4.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对于助学班考生,其报名缴费工作将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完成。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2025年4月2日至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确认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5月14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5月14日9:00至15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5月26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从2025年起,申请毕业的考生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2.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主动接受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4.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工作或居住地变更而确需更改考区的,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考区变更申请,并提供居住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7:00,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考生须先联系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审核通过后,再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考区变更手续在转入考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   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身份核验以及随身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禁止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所有考场均配备视频监控,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七、报名咨询电话(2月17日至21日)及现场确认信息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考场规则   2.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3.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5-01-18
  •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7日9:00至21日17:00,考试时间为4月19日至20日。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4日9:00至28日17:00,考试时间为4月26日至27日。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二、报考流程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考生在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   2.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对于助学班考生,其报名缴费工作将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完成。   三、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5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工作日8:00-20:00系统开放)。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考试成绩将于5月14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5月14日9:00至15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5月26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且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需按照《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要求,转接到现行开考的专业,否则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新旧专业转接的相关操作。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下载中心”栏目查看。   2.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考点安排在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黄冈市、神农架林区,上述地区考生在本地考试。其他地区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上述地区(神农架林区除外)考点参加考试,考点选定后不能变更。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5-01-18
  • 2025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我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2月17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均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及特殊时期除外)。   (二)转至外省。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7日。   (三)外省转入。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7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转考。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内。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申请时,考生需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手续。   3.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需在退回申请后的48小时内补齐补正。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2。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   (1)考生需在我省注册并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需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时,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符导致无法完成办理,考生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以下材料以进行信息修正:   1.身份证号错误的情况   (1)若身份证号为正常升位,请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错误的情况   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还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需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然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本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视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也将无法接收,并会被返回至原省份。   2.转入专业必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专业计划要求,具体可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中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若不满足转入专业条件,考生需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3.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相应成绩将无法转入,这将导致转考申请被驳回。如考生强烈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拍照后上传,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需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省内转考流程图   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   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流程图   4.个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1-11
  • 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通告

      为更好服务考生,进一步做好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有关工作,现将部分主考学校实践考核安排告知如下:   一、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详见附件。   二、未公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考生应主动联系相关主考学校,及时了解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及相关要求,并随时关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以免耽误报考。   三、以上考核安排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信息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考核安排若有调整以“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相关信息为准。   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学校及咨询电话如下:   附件: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4日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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