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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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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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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试。对于希望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且还需要满足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网上报考时间:2025年上半年2月17日至21日,下半年8月25日至29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1日至13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25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至26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658321; 黄石市: 0714-6356831; 十堰市: 0719-8654349; 襄阳市: 0710-3617078; 宜昌市: 0717-6441069; 荆州市: 0716-8102139; 荆门市: 0724-2303208;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 0722-359036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259;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3920; 神农架: 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5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2,2025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见附件4。其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5年考试起使用新大纲、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3/12856.shtml)。   3.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文件精神,停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及水利水电工程(专升本)等2个专业,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按停考专业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若对报名事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主动联系主考学校负责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或访问主考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3日,审核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4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4日,审核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5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   9.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专科层次专业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 (课程代码15042,3学分)。本科层次专业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课程代码15044,3学分)。调整后的5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所有考生自2025年起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进行报考,达到毕业要求后申报毕业。   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25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2.2025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3.2025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4.2025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大纲及教材使用情况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布时间:2024-11-28
  •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1.毕业申报。请考生在12月2日至5日之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毕业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   (1)考生需在线提交毕业申请。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提交申请后,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亲自前往考籍所在地的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出示考生亲笔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完成现场确认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需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毕业审核。12月6日至26日,各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看申请进度。若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所在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3)。毕业审核结果将于12月27日前反馈。   3.学历注册。经过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将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上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学历注册。考生可于2025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   4.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确认后,将由各交档单位负责发放至考生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领取毕业证书。   二、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2.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需严格遵循照片要求(详见附件4),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帮助考生避免常见错误,我院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错误类别,供大家在上传照片时参考(具体情况见附件5)。   3.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页面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此表是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是毕业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4.考籍信息更正。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可查询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请注意,系统中的“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为参考。   2.各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学习服务中心需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认真开展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同时,主考院校还须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毕业生自我鉴定将作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永久存入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中,因此请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四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续且无断档。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3.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3
  • 2024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4年11月,我省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日(每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1日-22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11月25日-29日;课程免考结果查询时间为11月30日。   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1,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   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后提交: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照片(人像面)。   (三)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http://cjcx.neea.edu.cn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   (四)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具体如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或英语(专)、英语(专升本)课程。   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专);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二)由于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课程设置的调整,已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不得免考英语(专)、英语(专升本)课程,反之亦然。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通过课程顶替完成新旧专业课程转换。   (三)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二)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   (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四)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课程免考流程图   2.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4日

    发布时间:2024-11-05
  • 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4年10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日至27日举行。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本次考试将继续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入考点进行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考前准备   1.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可在2024年10月18日至27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自行打印纸质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确认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   2.备齐证件。入场须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三、安检规定   1.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及无商标纸的饮品等规定物品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当天请勿携带手机、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避免穿着带有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及发卡,以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2.主动配合安检。考试当天,请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有足够时间进行智能安检。通过安检后,请立即进入候考区域等待,避免在考点外聚集。考前40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接受监考员的人工安检与身份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纪律要求   1.落实笔迹信息采集要求。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抄写样例如下图),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每张答题卡上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复核,凡笔迹不一致、经鉴定为代考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成绩作废、延迟毕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2.规范答题行为。答题前,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答题时,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禁止涂划条形码。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3.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本次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   4.考试结束有序离场。当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注意财产安全,有序离场,避免拥挤,不在考点附近聚集。   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发布时间:2024-10-21
  • 关于2024年10月增加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补报名的通告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决定在2024年10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9月5日9:00至6日17:00,其间,5日22:00至6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请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缴费。   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周六)下午14:30—17:00。   二、报考方式   报名条件、报考流程等事项均与《湖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一致。10月26日下午未报考课程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课程。   三、课程相关情况   1.根据考委〔2024〕1号文件要求,“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2.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   3.考试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见附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2024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的考生,仍执行现行各专业规定的考试计划。   2.2025年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调整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3日

    发布时间: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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