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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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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日至27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请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缴费。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4.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若未完成原计划专业课程考试的,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相关操作。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文件精神,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方可继续报考。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办理调整后的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考生在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注册各项基本信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后,请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若非考生本人最新的地址或号码,请及时更改,以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   3.考生未完成缴费时,可进入“缴费清单”撤销订单并修改报考课程。一旦网上缴费成功,将不得删减、更改报考课程,也不接受退费申请。因缴费对账有时间限制,缴费订单一经生成,15分钟内无法撤销。考生在8月29日16:45后生成的缴费订单,在报考时间截止前无法撤销订单及修改报考课程,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4.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助学班考生的报名缴费将由主考学校统一完成。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自2024年10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通知单,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1日至23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2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在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抵达考点并主动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手机、智能手表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得带入考点。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3.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工作或居住地变更而确需更改考区的,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考区变更申请,并提供居住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7:00,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考生需先联系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审核通过后,再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考区变更手续在转入考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   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5.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身份核验以及随身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禁止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所有考场均配备视频监控,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七、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29日)及现场确认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 地址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027-68880250 \  武昌区东湖路147号 027-68880259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658321 江岸区高雄路153号 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2787955 8月28日 江岸区黄石路34号 江汉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830910 江汉区发展大道234号A区5楼(江汉区总工会) 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890545 硚口区宝丰路营房二街50号 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4839485 汉阳区芳草路1号知音大厦二楼218 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8080903 武昌区福安街武南一村242号 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6336617 青山区教育局4楼(工业二路与冶金一街交叉口青杨新桥花园6号楼) 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7648451 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蔡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69813172 蔡甸区蔡甸街蔡甸大街190号 东西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3216651 东西湖区金银湖街张柏路48号 汉南(经开)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4856869 汉南区纱帽街育才路71号 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7953391 江夏区纸坊街道江夏大道177号 黄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937656 黄陂区前川街向阳大街215号 新洲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6927233 新洲区邾城街教师村1号 东湖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6951702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9号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0710-3617078 8月27至29日 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4号(1楼107)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0717-6441069 8月28至29日 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教育局二楼2005室)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0714-6356831 8月27至28日 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刘韦线(汪仁镇)黄石市教育考试院综考办(百度高德搜索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0719-8654349 8月27至28日 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十堰市教育局附楼一楼)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0716-8102139 8月28至29日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荆州区学苑路5号,荆州市教育局101办公室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0724-2303208 8月27至8月29日 荆门市东宝区天鹅路西段25号荆门市招考试局2栋二楼208 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7-60281922 8月27至28日 鄂州市滨湖南路60号(鄂州市教育局313室)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0712-2327290 8月27至28日 孝感市孝南区交通大道266号孝感市教育局12楼1201室 黄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3-8877088 8月27至28日 黄冈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5-8271736 8月27至28日 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二楼自考办公室) 随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22-3590368 8月28至29日 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41号(市教育局后院副楼303办公室)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0718-8222833 8月27至28日 恩施州恩施市施州大道541号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28-3221259 8月28至29日 仙桃大道中段58号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科205室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 0728-5342091 8月26至29日 天门市钟惺大道35号(教育局一楼综考办) 潜江市招生考试院 0728-6233920 8月28日 潜江市潜阳东路3号(潜江市招生考试院成自考科) 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0719-3336945 8月27至28日 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考场规则   2.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3.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7-23
  •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1.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7:00,考试日期为11月2日至3日。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考试日期为11月9日至10日。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请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缴费。   二、报考流程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   2.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   三、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5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1日至23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2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于11月1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考生提前在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转接操作。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2.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专业,方可继续报考。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办理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考点安排在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黄冈市、神农架林区,上述地区考生在本地考试,其他地区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上述地区(神农架林区除外)考点参加考试,考点选定后不能变更。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7-23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分别简称《清单》《规范》)要求,本着分步分批推进专业计划调整的原则,经调研论证,决定对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专业及考试计划   1.畜牧兽医(专科)、法学(专升本)等53个专业将实施新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   2.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科)、建筑经济管理(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等9个专科专业,因《清单》中部分专业的基本规范尚未公布,此次暂不作调整。   3. 现代农业技术(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6个专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注册新生。上述6个停考专业的相关事宜以及2023年底已停考的14个专业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业类型、代码和名称   1.根据《清单》和《规范》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的53个专业分专科、专升本两种类型,其中畜牧兽医(专科)等专科专业共14个,法学(专升本)等专升本专业共39个,此次仅对14个专科专业代码和名称进行调整,专升本专业代码和名称不作调整。停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不作调整。   2.新代码和名称从2025年4月考试起启用。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照情况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代码和名称对照表》(附件3)。   三、新计划实施时间及新旧计划转接办法   1.新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2018版计划》中所有课程将继续开考,直至2025年底结束。   2.2025年1月前已成功注册的在籍考生,可选择按《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按《2018版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上半年起,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按照新旧计划的专业课程对接方案要求(见附件4、附件5),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满足新计划的专业毕业条件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后不予撤销变更,只能按照新计划的相关要求申请毕业。   3.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只能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四、课程报考、免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   1.报考条件遵循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考试计划课程免考按当次发布的免考办理须知执行。   3.在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将被视为一门完整的课程。考生须取得这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科课程的学分。   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   2.关于20个停考专业的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实施方案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新旧代码和名称对照表   4.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专升本)   5.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专科)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7-23
  • 2024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4年9月,我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可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考生应根据课程免考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进行网上确认。   (二)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日-4日(每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5日-6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9日-14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9月18日。   (三)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   (三)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确认工作,严格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免考资格确认。   1.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18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凡专业轮次为181考试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   执行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的考生(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具体可以免考的课程会在免考申请页面进行展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   (二)考生应将完整样式的成绩单(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单为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拍照上传,勿扫描裁边,照片多于一张可竖向拼接。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小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不予免考。   (四)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的考生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主要依据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即从学校教务部门、学校档案馆、单位人事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学籍档案,档案应包含加盖公章且内容完整、清晰的课程成绩单,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等,缺少相关信息不予免考。   (三)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六)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2.课程免考流程图   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7-23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精神,我省2024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已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现将专业登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   2.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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